柴油發電機組啟動調試的項目要求
在機械安裝、保溫及現場檢驗和試驗工作都完成之后,發電機廠家進行整套FGD發電機組尾氣處理裝置的啟動和調試。
調試在僅只需少量校正和優化工作時才能開始。柴油發電機組、分系統單獨試運轉試驗將在調試工作開始之前進行,并將消除所發現的缺陷。調試階段只進行必須和全套裝置一起運行的柴油發電機組和分系統。
發電機廠家將對裝置的啟動、調試工作負全部責任。
發電機廠家將派調試人員到現場以便直接指揮或管理業主方操作人員正確處理和操作系統和柴油發電機組。在裝置調試階段之前,發電機廠家必須向業主方提交一份詳細的調試計劃及運行手冊。裝置試運行的時間和負荷范圍須征求業主方認可。
發電機廠家將負責為調試和試運行準備并提供所有的試驗儀器和工具。
若裝置存在缺陷,發電機廠家將在業主方同意的時間內消除。
由發電機廠家引起的試運行的中斷,將相應延長試運行時間。如果必要,將重新開始試驗。
在調試和試運行成功結束時,將提交報告取得業主方認可。
進行的調試工作至少主要將進行:
—引入煙氣的準備
·石灰石粉貯倉中石灰石粉的預備和貯存;
·吸收工段和脫水工段之間的再循環啟動;
·檢查并校正所有儀表和控制系統;
·檢查引入煙氣用的所用柴油發電機組,并往吸收塔內送石灰石漿。
—煙氣初步測量
在引入煙氣的準備工作完成后,煙氣將在機組滿負荷、75%及50%負荷下進行煙氣初步測量,包括FGD發電機組尾氣處理裝置進出口流速,煙溫和煙氣組分。
—FGD發電機組尾氣處理初步試驗和最終調整
通過儀器測量或采樣分析,FGD發電機組尾氣處理裝置的性能將在各種負荷下進行檢驗。在初步試驗期間,將調整各主要柴油發電機組,并確定FGD發電機組尾氣處理裝置的最適合的和最經濟的運行點。
—脫硫廢水處理系統性能試驗
通過試驗確定石灰、鹽酸、有機硫、凝聚劑、助凝劑等藥劑的用量,以保證合格的出水水質。
—功能試驗
FGD發電機組尾氣處理裝置將能在鍋爐負荷從30%—100%變動時無故障運行。將進行滿負荷關斷試驗、負荷降低試驗和冷熱啟動試驗。
—效率試驗
在FGD發電機組尾氣處理裝置檢查完成并進行了必要的調整后,將進行效率試驗和試運行的準備。
效率試驗能在機組負荷分別為50%、75%和100%的情況下證明FGD發電機組尾氣處理裝置的性能良好。
其中包括以下測試:
·SO2去除效率
·石灰石消耗
·電耗
·煙氣溫度
·FGD發電機組尾氣處理裝置的壓降
·控制系統試驗
控制系統將能調節控制裝置,并符合本技術規范的要求。